這一篇有點長…
因為我的不爽也很長…
 
幾年來…
教了不少學生…也發現部分小朋友做錯事時的「避罪行為通則」…
那就是「先否認」、「再牽拖」,有時加上「我賠就是了」
 
慣用「避罪行為通則」的小朋友是這樣的…
首先,當有人問他/她這件事是誰做的?或是為什麼做這件事時…
他/她會說:「不是我」(態度之堅決使人幾乎相信是誤會)
然後,當他/她發現所有的人證、物證都沒辦法再否認時…
他/她會說:「別人也這樣,又不只我…」
最後,如果是錢能解決的事…例如損壞他人物品…
他/她會說:「我賠就是了!」
 
幾年來…
看了不少政治新聞…
發現當權者的行為通則和小朋友似乎如出一徹…
 
當權者是這樣的…
一旦他們運用地位或特權做出技術性骯髒事曝光後…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ps.所謂技術性骯髒事~
例如:內線交易、影響金融機構、安插人事、模糊或挪用公款等
諸如此類經常是無法可判、難辨識以致難判或僅是道德瑕疵的事情…
我想,所謂知法玩法也不過如此吧~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他們通常會先堅決的表示…沒有、沒這回事、那是別人污蔑我…
然後,我猜就是想辦法爭取一些「處理或變通」的時間吧…
接著當一切事證都無法再迴避時…
他們又會說…
以前的人也是這樣,例如:國×黨時期也是這樣、李×輝時期也是這樣、馬×九也是這樣…
因為這些人是這樣的…我只是依慣例而已~
言下之意就是「我不算做錯」或「我並沒有比他們骯髒」
當然…這通常還有某政黨人士會幫他們背書、冷處理或轉移焦點…
諸如此類一件又一件…
沒有真相,沒有明確的公平正義…
只有模糊且不斷重覆的「避罪行為通則」…
 
唉~
若是小朋友學他們…
那他們真是壞榜樣…這大人物和大環境實在讓老師很難教下去…
教改失敗的最大問題恐怕就是這些大人物和大環境…別再全推給老師了…
若是他們學小朋友…
那他們還真是不怎麼長進…愈活愈回去了…
 
不過…當權者似乎忘了…
當初之所以能夠獲得民心和選票…
正因為人民願意相信你們比前朝更乾淨、更清廉和更有公義…
我想…就算你們最後能夠證明…
一切最多只是跟前朝一樣爛而已…你們可沒有更爛喔~
那…應該也算是欺騙人民當初投票的信任吧?人民能告執政黨詐欺嗎?
不過…到底有沒有比前朝更爛?這個問題我個人抱以持續懷疑的態度…
 
喔!
倒忘了最後一招「我賠就是了!」
這招倒是最近才看見當權者達到小朋友水準的一招…
阿卿嫂的薪水還回去…羅太太的薪水還回去…這樣總行了吧?
恩~聽起來像是頗有責任感的一句話~
 
問題是…本來就該賠的吧?
 當然…臉皮夠厚就能不賠啦…反正這種人事裙帶也不一定能法辦嘛…
    反正您這麼會掰…「沒拿、沒直接拿跟間接拿」
    上述的三部曲不就讓您掰到不必履行下台承諾嗎?
 
問題是…萬一沒抓到就不會賠了吧?
 恩~某電影的一句對白說:「沒抓到就不算偷,頂多算「借」,而且可以不還」
    換言之,這一切跟小偷或強盜的行為似有異曲同功之妙…拍拍手…好棒喔~
問題是…錢能賠回去,那觸法或有違公義的部分呢?
 沒關係…
    反正有人會幫忙爭取背書、幫忙爭取時間與空間、幫忙冷處理、幫忙轉移焦點…
   
生為小國民、小老師和小人物的我…
實在拿這些大人物和大人物身邊技術性升天的雞犬沒辦法…
恩~果然是政黨輪替…以前有藍天竊賊,現在有綠林搶匪…下一批呢?
只是…從頭到尾不變的是乾瞪眼和滿腹不爽的小百姓…
 
大人物們要老師們教學生「禮、義、廉、恥」…
激動之處還會數落著「教育失敗」…
但,他們恐怕是做了最差的身教…
喔…又忘了…
此時怎麼不見「屎英」出來高聲批評「有礙教育主體的身心發展?」
屎先生以為學生就不會看政治人物的行為嗎?
您這就是看不起學生的心智能力喔~
 
最後… 
ps1.給 絕食的黎同學…
      至少總統的「狗」(那是你說的!)…是去慰問您的…
       另一群護主心切的卻會亂抓人和扯頭髮耶…
       所以您該滿足了…
ps2.之前在考卷上以「陳水匾」出題…
       接著被綠營立委(或議員?)揚言要告你或記您過的老師…
       對於您的表現…我想說的是…
       如果說寫「陳水匾」就觸法…那請他先告全民大悶鍋…
       這位老師啊…
       有誠意的話,就是鄭重道歉…這已經比當權者表現好得多了…
       沒誠意的話,就學學「避罪行為通則」…
       告訴綠營人士…全民大悶鍋也這樣啊…這招不也是政黨愛用嗎?
       只是…您當時哭什麼哭?嚇到了嗎?
       那會讓那些想傳承前朝「白色恐怖」的鷹犬更看不起老師而已吧?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符號的謀殺 的頭像
符號的謀殺

符號的謀殺

符號的謀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3 )